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,被其它公司收购、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、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,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,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。
清算动作进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,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没有发生变化;
开始清算动作后,公司便进入特殊阶段,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均减小,受到相应限制。不过清算期间,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,可以参加民事诉讼。
注销是指由法庭提出的清算,并属于强制清算。不论公司本身、其债权人、公司注册处处长或破产管理处处长均可以提出清盘要求。当清算令发出后,法庭会委派一名清盘人,破产管理处处长亦可以担任临时清盘人,整个程序牵涉多次董事、股东及债权人会议。